一、工作制度
(一)本部工作人员务必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同时遵守和维护其他处、二级学院的相关制度。
(二)按时、按质、按量完成本职工作。并认真开展各项教研教改活动。
(三)教师授课及课时量的分配原则:
1、先满足专职教师、兼职教师,然后考虑外聘教师。
2、根据教学态度、教学效果和教学专业安排课时量。
(三)本部教师所授课程务必优先考虑本部相关联专业的课程和教研室(组)负责人的岗位职责,在本部相关联专业课程无法完成的情况不得外代其他课程。所代其他二级学院课程的规定
三、会议制度
(一)教学部全体工作人员务必按时参加由学院和教学部召开的各种会议,必要时作好记录。
(二)接到会议通知后,确有特殊情况(人在外地赶不回,或者家人有病急需照顾,或者自己身体有病)不能参加的,须及时请假。若请假事实不符者,教学部和院办、教务处一经查实要通报批评。
(三)对开会未到者将进行登记,其结果作为考核内容之一。
四、考核制度
(一)严格实行学院的各项考核制度。
(二)认真实施教学部教学管理考核方案。
(三)会议考勤是期末或年终考核的内容之一。
五、奖惩制度
(一)建立期末和年终考核制度,根据学院的各项考核制度和教学部的考核、考勤结果,对全体教师进行期末和年终考核。
(二)对于表现好、素质高、能认真实施《公共课课教学方案》,工作积极主动、教学效果好的教师,在排课、调课、评奖、进修培训、学习考察、职称申报、晋升晋级等方面优先考虑。
(三)对工作不负责、教学效果差、不能完成《公共课课教学方案》的基本要求者,公共课教学部与院办、教务处、人事处协商、报请院长会议研究后,及时予以解聘。被解聘者由院办另行安排。
公共课教学部
2016年11月